各相关企业、单位:
缴款单位(个人)请根据我所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进行缴费,缴费方式请参照附件《广东省省级非税转账缴款须知》,也可直接扫描缴款书上二维码进行缴纳费用及领取缴款凭证。缴款步骤一经完成,电子票据内容不可作废、变更等。请收到缴款单后仔细检查,如有问题,请勿缴费,并及时反馈财务科。
附件:广东省省级非税转账缴款须知.pdf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2024年8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唐晓霞,020-8188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