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率先出台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组织印发了《广东省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预案》结合广东疫苗管理省情进行编制,明确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内容主要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报告和评估、分级响应、风险沟通、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和预案实施等八个部分。根据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应对工作需要等因素,将疫苗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级别,依次对应Ⅰ、Ⅱ、Ⅲ、Ⅳ级响应,同时着重规范疫苗安全的监测、预警、报告和评估等环节。《预案》试行期为2年。
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预案》是广东省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组织建立健全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疫苗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药品监管二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