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全力谱写化妆品监管事业新篇章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暨条例宣贯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7月1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20年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暨条例宣贯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以来化妆品监管工作,深入分析《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后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颜江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2019年以来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会议指出,我国化妆品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新制定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有关配套规章文件加快制定,我国化妆品法规标准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基本搭建起来。化妆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化妆品审评审批工作更趋规范,审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注册备案检验时间有效压缩,告知承诺制改革有效缓解延续产品积压。化妆品上市后监管不断强化,化妆品飞行检查、抽检等监管手段切实提升监管实效,“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有效净化市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发现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职业化专业化化妆品检查员队伍初具规模,化妆品安全科普与公众交流不断深入,化妆品上市后监管协作机制有效运行,智慧监管得到有效实践,化妆品国际交流合作深入开展。全力推动化妆品产业复工复产,创造性提出“容缺受理”工作机制,创新专家审评工作机制,应急建设在线审评系统,化妆品领域复工复产工作机制取得实效。
会议深入分析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化妆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会议强调,2020年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化妆品监管工作的关键之年,充分把握难得的历史机遇,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转变监管理念,统筹推进各项配套规章制度建设,充分顺应化妆品产业发展规律,确保各项科学监管制度取得实效,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产业发展环境切实得到提升。要牢记使命感、坚定责任感、增强紧迫感,处理好政府监管与企业主体责任的关系,把握好守住安全底线与追求质量高线的关系,研究好延续与创新的关系,处理好积极推进和稳步实施的关系,统筹好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经验的关系,推动化妆品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一是开展宣贯,确保新条例贯彻落实。要加强对新条例的宣贯培训,深入领会新条例立法思路和精神实质,把握监管理念、监管手段创新,做好配套规章制修订,确保新条例全面落地生根,为化妆品行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二是巩固创新,提升注册备案能力水平。要进一步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化妆品审评由外审制向内审制转变,加快推进流程导向的科学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稳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抓好各项改革举措检查评估。三是强化监管,提升安全治理能力。要全面落实监管新制度新理念,强化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健康的用妆环境和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四是科学规划,提升科学监管能力。要加强化妆品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快化妆品审评员和检查员队伍建设,推进化妆品监管科学发展,拓展化妆品监管国际合作,确保监管能力跟得上、落得实、有保障。五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化妆品监管队伍。要以民为本,牢记监管初心;以问题为导向,解决监管实际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扎紧防腐屏障,树立化妆品监管队伍清正廉洁有为的良好形象。
国家药监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全国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化妆品相关处室的同志在分会场参加电视电话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