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管局以“小切口”为药品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纾困解难
为坚决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省药品监管局坚持实干导向,认真倾听企业呼声,深入研究药品流通产业发展遇到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从“小切口”着手优化监管具体措施,精准实现为企业办实事及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纾困解难。
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原则,优化胰岛素经营管理规定。2009年,我省规定把肽类激素(包含胰岛素)纳入特殊药品管理,但随着市场发展变化,胰岛素制剂在慢性病群体应用广泛,应用安全性日益提高,管理风险较低。我局结合胰岛素当前应用现状,认真研究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国家目前未要求将胰岛素纳入特殊药品管理,研判认为继续将胰岛素纳入特殊药品管理已经不符合发展和管理需要,现已正式规定在药品经营环节把胰岛素制剂调整为普通药品管理。二是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优化生物制品许可验收标准。当前我省药品经营企业在申请新增“生物制品”经营范围时,规定必须配备相关冷链设施设备才可通过许可验收,但随着生物制品产业发展,制品种类日益增多,部分生物制品注册批准的储存条件是常温或阴凉储存。我局坚持实事求是、包容审慎监管,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底线前提下,进一步细化企业经营范围,新增“生物制品(除疫苗,冷藏冷冻药品除外)”项,即企业申报经营常温或阴凉储存条件的生物制品时,可选择该项经营范围,监管部门进行许可验收和监督检查时不应强制要求企业配备冷库、冷藏车、冰箱(柜)等冷链设施设备。
上述两项“小切口”具体优化措施,能有效实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运转效能,真正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形成促进行业发展的正向激励。接下来,省局将继续坚持守正创新、以综合改革为抓手,聚焦解决流通产业发展“急难愁盼”问题,听取企业合理诉求,持续研究出台系列提高服务质量、为产业纾困解难的具体措施,为药品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省局药品监管二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