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管局赴惠州、梅州督导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和药品流通综合改革工作
6月28至29日,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严振率队赴惠州、梅州督导调研落实《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 年版)》《广东省疫情防控管理区域保障群众正常用药工作规范指引(2022 年版)》、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乙类非处方药试点综合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督导组分别听取了惠州、梅州市市场监管局的情况汇报,就相关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充分肯定两地的药品监管工作,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防止一刀切和层层加码,严格落实“九不准”,统筹做好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和保障群众用药需求。二是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要对标对表,在推动药品流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工作中做出应有的成绩。三是结合今年省局工作部署,落实好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和药品流通监管综合改革工作,扎实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调研期间,严振副局长一行实地调研了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和零售药店,详细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倾听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以及政策需求和建议,提出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为企业排忧解难,并鼓励当地要抓住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契机,做强做大医药产业。(省局药品监管二处供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