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开展节前药品批发企业飞行检查
1月17日至19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2个检查组分别对广州、湛江两地5家药品批发企业、4家药品零售企业和1家个体诊所开展了飞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3家药品批发企业分别存在着未按批准的许可内容从事药品活动、企业销售药品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1家药品批发企业未按要求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省局分别对上述企业做出了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责令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理,并在省局网站通告。
省局将继续按照国家总局的有关要求,转变监管方式方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信用及风险评级情况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日常检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GSP要求的,将视情节其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直至立案查处,吊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省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