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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药品检验所基本情况

信息来源: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时间: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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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药品检验所是顺德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法定技术机构,始建于1981年,为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加挂“佛山市顺德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依法实施药品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承担药品、化妆品质量监测任务;承担省、市、区药监部门计划抽验、监督抽验和强制性抽验任务;指导本区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检验的业务技术工作,开展药企或者消费者的委托检验和提供药检技术服务;开展药品、化妆品等相关的科研工作;区域内药检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技术以及宣传培训工作。内部设置有办公室、中药室、化学室、生测室和化妆品室5个部门,现有在岗人员21人,包括在编人员14人,雇员3人,后勤服务人员4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7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7人。全所拥有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共7层,办公室面积约600平方米,实验室面积约1500平方米,无菌和微生物限度检查洁净实验室65平方米;拥有常用检测仪器设备360台,原值2800万元;已通过CMA资质认定,现有检测领域及参数包括药品117项、化妆品254项、厂房洁净度10项、实验室用水3项、医疗器械10项等5个领域共394项,药品检验项目/参数已达到C级标准的99%,化妆品检验项目/参数已达到C级标准的98%。

       近年来,顺德药检所持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选优配强检验检测队伍,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及时,不断增强服务监管能力,助力医药产业发展;同时秉承“技术强所 科研兴所”的理念,加大科研创新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服务监管高效有力。目前顺德药检所与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共同承担佛山市的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任务。该所2021年与南方医科大学联合申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药物代谢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顺利获批,并依托国家局重点实验室,成功申报多项省、市科技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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