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进体系文件,深化巩固一体化成果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21号公告的要求,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将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珠海所)结合公告要求启动管理体系文件修订工作。
珠海所积极组织开展新版评审准则的培训、宣贯,及时梳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1号公告、39号令、CNAS-CL01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结合珠海所现行的第九版管理体系文件及所内不同检验领域的专业特点,分析不同规章制度之间的异同点,拟定了二十五条修订条款,覆盖人员管理、设备租用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合同评审、电子数据控制、结果报告等要素。
体系文件是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工具,持续修订工作使体系文件具备更强的科学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深化巩固全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为珠海所稳步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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