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药品检验所参与编制的全国首个香薰精油类标准获批
近日,由佛山市顺德区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顺德所)参与编制的《香薰精油产品通则》获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发布。据悉,该标准为全国首个香薰精油类团体标准,标准的发布将有效推动粤港澳三地精油产业领域的标准与规则的互联互通。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顺德所参与到由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成立的香薰精油标准制定专项小组,协同芳香世家(澳门)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共同探索精油标准起草的可行性、开展精油标准调研立项工作。由于香薰精油产品在我国尚未有统一的标准,因此需要在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顺德所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其在化妆品质量控制领域的优势,根据香薰精油的产品特性,对其卫生指标、理化指标提出了合理建议,并协助进行了相关实验确证工作,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与严谨性。在经历了行业调研、标准编写、验证、征求意见等程序后,专项小组起草的标准通过了专家组的审定。标准的发布有助于形成精油质量标准的共识,有助于增强大湾区香薰精油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顺德所通过提前介入、全程指导、精细服务实现了香薰精油技术标准“大湾区”领跑,今后,也将立足技术专长探索更多助力产业发展的可能,为推动大湾区融合发展、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贡献力量。(顺德区药品检验所供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