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招聘启事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设立的法定药品检验机构,直属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012年,经广东省人社厅批准,我所和中山大学设立省级博士后平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实践基地”),主要研究领域为药品、化妆品、食品标准制修订、检验检测等。
2019年我所计划与中山大学联合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1名,由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所长、党委书记罗卓雅与中山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所长黄民联合培养。竭诚欢迎优秀博士前来应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已取得博士学位或通过博士论文答辩,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3年以内;
3.药学、分析化学相关专业;
4.已在SSCI/SCI/EI/ISTP 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1篇或以上学术论文;
5.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和科研能力;
6.应聘成功后须在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2年,不可兼职。
二、导师简介
1、课题导师:罗卓雅,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所长、党委书记,主任药师,硕士生导师。
为第11届国家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专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药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专家、中国药学会药物检测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药监局药品快速检验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广东省及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广东省生物医药科技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及广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2、合作导师:黄民,二级教授,中山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所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
曾经担任中山大学药学院院长(2007-2016)。1983年获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药学学士,1998年获香港大学药理学博士学位。担任国家药典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药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药理学会临床药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药物代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会长、广东省药学会副理事长、广东省科协常委;“Drug Metabolism and Disposition ”、“中国药学英文版”、 “药学学报”、“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中国医药工业杂志”、“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 、“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杂志”、“中国药学杂志英文版”、“今日药学”等杂志编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专家库专家、广东省药品审评专家库专家。
三、研究项目和方向
1.健康产品中易滥用药物风险监测及预警关键技术研究;
2.化药制剂质量评价关键技术研究;
3.广东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研究;
4.药用辅料功能性相关评价方法的建立。
四、在站工作任务
1.博士后在站期间,需根据岗位聘任协议书规定的条款,完成科研工作任务;
2.需在SSCI/SCI/EI/CSSCI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2篇以上或申报专利1~2项;
3.按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五、招聘人数、工作时间
招聘人数:1人;
工作时间:2年。
六、在站待遇
1.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日常经费按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广东省《博士后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执行,工资、福利等参照本所在编博士试用期满转正后标准,约28万元/年;
2.免费提供单人间住宿2年或按标准发放住宿费;
3.其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地点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766号)。
八、报名方式
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博士后进站申请表(工作站单独招收)》);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暂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证明材料;国外留学博士,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两名本学科博士生指导老师的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份必须是本人博士生导师);
4.博士论文以及一篇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在基地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6.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卡)复印件;
7.近期红底小一寸彩照1张。
申请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并装订邮寄,同时《博士后申请表》和《拟选项目研究计划书》另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本所采取“公开招聘,严格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采用考核、考试、答辩等形式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核,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程序
1.由中山大学会同广东省药品检验所进行择优筛选,面试后确定人选;
2.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与确定人选签订聘用协议;
3.确定人选递交基地博士后所需进站材料,获批后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山大学办理进站手续。
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766号)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20-81870106
电子邮件:462638882@qq.com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