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药检动态

广东省药检系统2021年国家药品抽检工作获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

信息来源: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时间:2022-02-28
字体:[ ] [打印]

       2022年1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发文通报表扬2021年国家药品抽检工作表现突出单位,我省药检系统成绩优异,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广东所)、广州市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广州所)和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深圳院)等三家机构受到通报表扬。 

       国家药品抽检作为我国药品监管工作中一项有效的技术手段,在药品质量评价、质量标准研究、防范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广东省药检系统在广东省药品监管局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国家药品抽检工作,始终将其作为服务药品监管的重要抓手。

       广东所在检验质量上下功夫,探索研究方案上动脑筋,针对调研和检验中发现的问题,探索药品的内在质量,创新日常检验思路,深化研究型检验实践,为药品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连续第十二年获国家药监局表扬。广州所严格按照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完成收检和购样费结算,做到随到随检,将检验结果报告及风险信息及时上传信息平台,并针对药品质量和检验方法开展了相关探索性研究。深圳院通过探索性研究对“替米沙坦片”质量状况进行了全面、科学的评价,通过全产业链的深入调研充分挖掘“决明子”产业内部潜在问题,两个品种分获化学药组全国第二名和中药饮片组全国第一名的好成绩。

       2022年,广东药检将继续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国家药品抽检工作机制,按时保质做好国家药品抽检工作,进一步提升抽检工作效能和服务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同时广东省所将高举药品监管综合改革旗帜,切实发挥省级药检机构的龙头作用,充分发挥广州所、深圳院等各地药检机构技术特色和优势,按照全省一盘棋的主导思想,引领带动全省药检机构协同发展,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业务技术管理科、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