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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药品检验能力建设 助力药品监管高质量发展——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做好国家药品抽检工作纪实

信息来源: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时间: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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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品抽检作为药品上市后质量监督的技术手段,在评价药品总体质量情况、防控安全隐患、服务科学监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广东省药检所)高度重视国家药品抽检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始终将其作为服务药品监管、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药检系统资源,有效整合技术力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创新工作机制,统筹优化抽检方案计划

       自2008年承担国抽工作以来,广东省药检所按照国家药监局和中检院任务要求,每年均制定《国家药品抽检抽样方案》和《国家药品检验工作方案》,成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专项工作组,对所需的人财物予以全面保障,并组织岗前培训;委托各地级市(除广州地区由广东省药检所负责)对本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做好抽样工作,并通过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行文要求各地市药监部门配合抽样,确保每年近千批次的抽样任务圆满完成。

       截至2021年,广东省药检所累计圆满完成88个品种9319批次的国家药品抽检检验任务,发现并报送药品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函22个,上报一般性药品质量风险信息162条、药品质量标准提升建议87条;通过探索性研究完成标准提升15项,获批药品补充检验方法2项;发表各种论文73篇,取得专利5个,课题资助6个,29名人员的技术职称得到提升;连续12年受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药品标准质量规范

       在2013年承担脂肪乳注射液的国抽任务中,广东省药检所针对其特殊的质量属性,开展关键质控要点的研究,树立质量控制标杆,指导企业规范生产,并与企业共同申报立项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特色药用脂质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及《高端纳米脂质乳剂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乳粒作为乳剂的关键指标,对其开展深入研究并评价了多种乳粒测定的方法,提高和统一了后续乳状制剂国内及进口药品质量标准。通过对乳粒的项目孵化,发现《中国药典》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通则收录的方法有缺失,与国外药典相比有较大差距,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提出修订意见,承担并完成《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修订》的药典任务。

       提高仿制药质量,促进上市药品一致性评价

       在2015年承担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的国抽任务中,广东省药检所发现同一厂家多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未按批准处方投放碳酸钠辅料,涉嫌违法违规生产,广东省药检所立即将情况上报国家药监部门,国家药监部门随后发布公告,要求属地药监部门监督涉事企业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规定药品,暂停生产并彻查原因。后续探索性研究结果表明,本品中应加入5%碳酸钠辅料以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即参比制剂应当选择原研处方的制剂,而国内多数上市产品未按原研处方仿制。该问题引起药监部门及生产企业等高度重视,国家药监局于2020年公布该品种仿制药参比制剂,为含5%碳酸钠辅料的原研制剂,国内生产企业亦据此陆续开展该品种处方变更等一致性评价相关研究工作。

       抓好成果应用,助力企业实现经济效益

       动物组织提取生化药是一类多组分,生产、质量难以控制的高风险药物。在承担2009年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的国抽任务中,广东省药检所开创性地开展脑蛋白水解物的有效成分测定和生物学活性检测的方法研究,加强了动物组织提取生化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质量控制。该研究衍生了3个相关品种的国家标准实施,淘汰市面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孵化了2个省部级科研项目,在广东省科技厅项目《动物组织提取生化药体外活性的物质基础及作用机理的示范研究》中,合作企业正通过本项目提升市场影响力,扩大市场份额,5年内累计实现新增销售和利税均破亿元。

       关注辅料质量,服务辅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辅料质量是影响药品质量的重要因素。在承担2018年羧甲淀粉钠的国抽任务中,通过安全性和功能性的探索性研究,广东省药检所发现了反映工艺科学性和影响应用功能性的关键质量属性,并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修订了羧甲淀粉钠的质量标准并载入《中国药典》。该标准理清了产品分型,增加了功能性项目,通过标准提升促进产品质量优化,有助于提高国产辅料的市场竞争力,指导制剂企业选择和使用辅料,为制剂的一致性提供良好基础,助力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承担2020年甘露醇的国抽任务中,通过探索性研究,发现作为药用辅料,现行标准在安全型和功能性指标的缺失,广东省药检所主动承担该品种的药典标准提高,并进入标准复核阶段。通过探索甘露醇不同晶型的微观特征对粉体功能性指标的影响,阐明了不同晶型之间在微观结构上导致吸水性能和流动性能差异的因素。研究成果在2021年中国药品质量安全年会暨药品质量技术网络培训中作了交流汇报。

       做好基础研究,注重研究评价的可持续性

       在2018年的国抽品种“小柴胡颗粒”的探索性研究工作中,广东省药检所通过深入的市场调研发现该品种涉嫌存在“使用非药典品种藏柴胡代替北柴胡投料生产”和“未按法定工艺制法使用外购黄芩提取物代替黄芩生产”等问题,并新建立了“小柴胡颗粒中藏柴胡成分检查的补充检验方法”和“小柴胡颗粒中黄芩提取物检查的补充检验方法”,国家药监部门通过飞行检查核实情况,依法收回3家企业的药品GMP证书。在我国,柴胡、黄芩为大宗中药品种,含柴胡或黄芩的中成药品种数百个,上述风险点也可能存在其他品种中。2018年以来,广东省药检所相继承担了国家药监局部署的含柴胡、黄芩的“小儿退热口服液(合剂)、小儿退热颗粒”和“龙胆泻肝丸”等品种的检验研究工作。经过多年对柴胡、黄芩问题进行可持续性的研究与评价,相关的基础研究较为扎实,建立的检验检测方法较为完善,为科学监管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坚持以检助抽,不断加强检验能力建设

       广东省药检所积极完善设施设备建设,为人才培养提供优质硬件基础,激发强大内生动力,形成良性循环。基于国抽工作要求与监管形势需要,先后添置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X射线粉末衍射仪、二维液相串联离子淌渡飞行时间质谱、激光显微共焦拉曼、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等大型仪器设备,应用于探索性研究,有效解决技术难题,为提升检验和科研能力提供基础保障。此外,作为全国唯一参公管理的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注重以人员培训、制度建设、设备配置等为抓手,结合广东省药检所四个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生物医药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等多个平台,建立可持续人才培养体系,有效增强了检验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依法检验的责任感、使命感。

       广东省药检所将继续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工作目标,以“检而优则学,行而优则善”的为民检验精神,为广东省率先建成全国药品安全治理示范区和全国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强大的技术力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