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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关于2021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的答复

信息来源: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时间: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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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户对我所网页内容的改进建议

1、Q:(1)填写表格时,有个别空格显示不出,例如:生产单位手机号等。(2)建议增加检验报告,质量标准复核确认项

A:(1)手机号是与联系人关联的,可添加联系人进行编辑;(2)如需电子版进行确认,可发邮件到我所邮箱进行索取。

2、Q:如能查询到各个检验项目的进度就更好了

A:目前我所网页仅能显示品种的检验进度,下一步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改进。

3、Q:平台需要升个级,经常填写几次才能保存提交。

A:我们将在下一版本信息系统建设中升级网页平台。

4、Q:药品注册检验申请表,检验依据没有2020版药典,二级注册检验类别没有选项也不可以录入,是否被抽检单位勾选后无法去掉,暂存后录入的联系人、手机信息无法保存。

A:已增加2020版药典检验依据;并非所有项目都有二级注册检验类别,仅有部分项目可以选择二级注册检验类别;

被抽检单位勾选后无法去掉,暂存后录入的联系人、手机信息无法保存这两个问题经信息科尝试,我所信息科操作未发现相关问题。

5、Q:业务办理的状态栏,建议除了待受理、检验中、打印完成等外,增加受理后排队待检项,这样能更清楚知道进度。

A:具体品种的检验进度,可在业务办理的界面进行查询。

6、Q:准备资料需要更新,目前省所需要准备资料清单中不包含检验目的说明函,希望能够加进去;另外建议增加该说明函模板,以便书写规范。

A:说明函没有固定模板,客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送检的相关说明,如实在不知道怎么写,可以向我所业务技术管理科索要。

二、加强与客户联系沟通或改进方面的建议

1、Q:希望可以增加检验进度的查询流程。

A:具体品种的检验进度,可在业务办理的界面进行查询。

2、Q:省所检验结果与企业自检报告差异比较大时,希望省所能及时与企业沟通,排查问题所在。

A:如实验者检验过程中发现检验结果与企业自检结果差异较大时,将会重复实验确认结果,如有必要时将及时与企业进行联系。

3、注册检验所需的色谱柱能否在准备检测该项目前沟通提交,因公司也有许多品种进行检测无法每次都在送检时就提供相关色谱柱。

A:根据相关要求,色谱柱等必须在送检时提供,如需要时再沟通,可能会导致检验时间延长,影响检验效率。

4、(1)建议增加检验进度通知,短信或邮件。(2)关于检验报告,质量标准复核交付客户确认,建议在网页或邮件发电子版确认,减少客户到现场确认的情况发生。

A:(1)具体品种的检验进度,可在业务办理的界面进行查询;(2)如需电子版进行确认,可发邮件到我所邮箱进行索取。

5、进口抽样剩余样品寄回较为繁琐,企业要持续跟踪,能否在进口抽样时留一倍量在抽样地封存。

A:根据相关要求,抽样余样必须带回我所进行暂存,待检验完成后方可寄回企业。

6、检验时效需要优化(注册检验时效较长)

A:注册检验的时限在相关法规均有规定,我所严格按照法规执行。

7、针对目前集采招标评分要求,对产品质量的检验报告要求越来越具体化,即检验项目符合规定的基础上,检验数据越好评分越高。故建议贵所是否考虑将出具检验报告的模板优化,检验结论具体数值化(量化项目)。

A:检验报告的模板均为固定模板,不可随意更改。

8、缴费通知单没有按委托书上的邮箱地址发送。委托书勾选了退对照品,可是没有退过对照品。

A:缴费通知单一般按委托书上的地址寄送,如企业有需求,也可发邮件至我所邮箱,按要求的地址进行寄送;如实验后对照品有剩余,实验室会将剩余对照品退回业务科,由于一般有冷藏或冷冻要求,需企业来现场领取对照品。

9、对医院制剂质量标准复核的检验指引不清晰

A:请明确哪方面的指引不清晰,可发邮件至我所邮箱,我们将根据意见修改相关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