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药典》2015年版配备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药典》2015年版已由第十届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制完成,为了进一步做好新版《中国药典》的配备和发行工作,保证药典的准确理解和正确执行,药典委员会已全面开展《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配备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1、为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05号)的有关要求,适时组织对药典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和检查提供参考依据。
2、建立《中国药典》和国家药品标准的客户群,为开展各种后续服务提供基本信息。
3、为开展药典配备情况的分析和统计奠定基础,并通过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打击药典盗版行为,维护药典权威。
二、配备登记对象
有关药品监督、检验、生产、经营、科研、医疗以及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
三、配备登记条件
须从正规渠道获取的《中国药典》2015年版。
四、配备登记流程
登录国家药品标准服务平台(fuwu.chp.org.cn),进入药典配备登记栏目,如实在线填报配备信息。填报时请务必按照药典分部(一、二、三、四部)分别填写各自的防伪验证码。
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