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药检办〔2020〕10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所业务工作需要,从2020年5月1日起,启用“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合同专用章”,印章式样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章式样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