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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测专用章”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时间: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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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药检业〔2020〕10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所自2020年4月28日起,启用“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测专用章”,原“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专用章”、“广东省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报告专用章”、“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化妆品检验报告专用章”、“广东省药品检验所食品检验报告专用章”同时废止。

  附件:新印章、废止印章式样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