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模板的公告
自2022年3月23日起,我所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启用新的模板。
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GDIDC-P7.1-1-F001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合作协议(药检所)、GDIDC-P7.1-1-F002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合作协议(研究所)
4.3缴款方式:
费用按“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并纳入广东省财政账户。乙方开具“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甲方按照省财政厅省级非税收入缴款流程进行缴费。缴纳方式及缴款后“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领取事项请见“广东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转账缴费须知”,乙方不再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GDIDC-P7.1-1-F003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第五条 3. 乙方:
费用按“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并纳入广东省财政账户。乙方开具“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甲方按照省财政厅省级非税收入缴款流程进行缴费。缴纳方式及缴款后“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领取事项请见“广东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转账缴费须知”,乙方不再开具增值税发票。
上述协议、合同的模板可在本网站“首页-下载专区”处下载使用。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