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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报告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时间: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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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验客户:

  为进一步提高检验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客户,自2024年1月1日起我所新受理的检验任务,将启用电子报告书,原则上不再提供纸质报告书。报验人可通过登陆客户端自行获取检验报告并打印。部分报告资料无法通过客户端接收的,我所将通过客户端登记的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2024年1月1日之前受理的,继续沿用原报告发放方式。我所发放的电子报告书与纸质报告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确保电子报告能准确无误地推送,请各报验客户指定专人定期登陆客户端对账户信息进行维护,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维护信息包含:相关联系人、联系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手机,便于接收短信)等。各报验客户可扫描电子报告中二维码或在我所官方网站业务平台在线验证报告真伪。

  如有其他业务咨询,可致电业务技术管理科前台(电话:020-81887683,81092740。)

  注:客户端登陆指引: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网站→【政务服务】→【业务受理】→【用户登陆】。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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