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名和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粤食药检办〔201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198号)和《关于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加挂牌子的函》(粤机编〔2012〕10号),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3月30日起,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广东省药品质量研究所)正式更名为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广东省食品药品质量研究所),同时启用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公章、广东省食品药品质量研究所公章及相关印章,原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公章、广东省药品质量研究所公章及相关印章同时废止。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