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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3年全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信息来源:0 时间:201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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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食药检办〔20133

 

各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顺德区药品检验所、广州军区联勤部药品仪器检验所:

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通知,2013年全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定于2013118日上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落实2013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工作,进一步增强检验检测部门践行科学监管、推动科学检验的本领,进一步夯实基础,扎实有效地落实十二五时期工作任务、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3118(周五),上午10点至12点。

(二)地点:

1.主会场设在北京联通电视电话会议室(地址:复兴门南大街6号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二层多功能厅,电话:010-66089648)。

2.广东省分会场设在广东省数据局大楼2楼(广州市越秀南东园横路1号)。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省局、广州和深圳市局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工作的主管局领导。

(二)省所、广州和深圳市所领导班子及全体中层干部;各市所、顺德所和广州军区所领导班子成员。

四、会议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自行到广东省分会场参会。

(二)会后省局领导组织参会人员认真讨论国家局领导讲话,并贯彻会议有关精神。

(三)省所负责将讨论情况形成会议纪要,于13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中检院院长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会议的全国电路费用由中检院承担,分会场场租费用由省所根据参会人数与各分会场联系沟通,并承担相关场租费用。

(二)请各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情况(见附件,广州和深圳市所请将市局参会领导情况一并报送),于201319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省所办公室钟雪锋(邮箱:934950754@qq.com,电话:020-81863109),由省所汇总后于110日前统一报送中检院。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请在参会人员情况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

(四)食宿自理,如需协助安排的,请与省所办公室钟雪锋联系。

 

附件:参会人员情况表

 

 

 

                                            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