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版《中国药典》征订工作的通知
粤药检业〔2009〕132号
各地市药品检验所,各有关单位:
《中国药典》是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可控、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而依法制定的药品法典,是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者都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定依据,是国家药品标准体系的核心。2010年版《中国药典》将于2010年1月出版发行,2010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药典会《关于做好2010年版 〈中国药典〉征订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局领导同意,现将有关征订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2010版《中国药典》的征订工作,并为辖区内药品检验、科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订购2010版《中国药典》提供便利条件。
二、按照分区负责、互不干扰的原则开展征订工作。广州、深圳地区分别由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深圳市药品检验所负责征订,其余地区由省药检所组织各地市药品检验所实施征订,港澳地区的征订工作由省药检所负责。各单位应分别到相应区域指定的药检所订购新版药典。
三、药检所作为药监系统唯一指定征订机构,应严格按照统一定价进行销售。谨防受骗上当。
四、我所将在2010版《中国药典》颁布实施前后组织开展新版药典各类别培训工作,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五、联系方式:各地市药品检验所联系方式请各自公布。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地 址:广州市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
电 话:020-81854392 传 真:020-81854392 联系人:冼慧青
二OO九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