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年广东省药品进口备案和检验工作座谈会的预通知
粤药检业〔2011〕1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药品进口备案和检验工作,给您提供更优质和高效的服务,解决您在日常备案和检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所拟会同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一、参会人员
各进口药品单位负责药品进口报验业务的主管领导及业务人员1-2名,代理品种的港澳生产厂家代表1-2名。
二、交流内容
会议交流内容主要包括关于药品进口备案和检验工作的政策法规、技术要求、2010-2011年进口检验情况和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等。为提高会议成效,促进交流,请你们填写“进口客户意见征求表”并于
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附件:1.进口客户意见征求表
2.会议回执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