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度广东省校准检测资格能力确认培训班的通知
粤药检人〔2010〕12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计量认证实施新评审准则》(粤质监督[2003]387号)的要求,经与广东计量协会商定,拟于
一、培训目标
了解、熟悉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检验专业基本理论和技能知识,使之具备独立完成检验、出具检测报告书的资格。
二、培训对象及报名条件
涉药企事业单位中专学历、从事检测工作两年以上或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检测工作一年以上,且尚未办理检测/校准资格能力确认证的检测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培训内容:
计量法律法规及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基础理论。由省药检所、广东计量协会有关专家授课。
(二)考核办法:由理论考核和实验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
理论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计量法律、法规25分,检测专业理论75分,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计量法律法规部分需达20分以上、检测专业理论部分需50分以上)。
实验操作考核:学员领取实验样品后,回单位独立完成,10天内检验完毕,并将实验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书(底稿)一并送交省药检所,结果偏差±5%以内为合格。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1000元/位,含教材费、考核费、办证费、用餐费等;各地市级药检所(广州、深圳市所除外)学员免收培训费。另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汇总报名人员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联系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人保科 程朝辉 吴英冠
电话:020-81853847,020-81915959
传真:020-81853847
地址:广州市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邮编:510180)
六、现场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广州市惠福西路惠福大酒店一楼大厅
七、上课时间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现场报到时请务必携带填写好的《广东省检测/校准人员资格能力确认证书申请表》原件(见附件2);
(二)每位学员交小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
(三)现场报到时交纳培训费,可现金或刷卡支付。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及时填好报名回执,其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1. 2010年度校准检测资格能力确认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