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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需知

信息来源:0 时间:20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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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为确保您的款项能及时、安全到达省级财政专户,请按我所的缴费流程办理,并认真阅读转账需知。

我所的缴费流程为:所长签发报告书——财务开出缴款通知书——业务科把通知书转交客户——客户按照指定方式缴款——财务查询缴款状态——财务作付款确认——客户到业务科取报告书。

缴款分为三种方式:方式一为刷卡,客户可持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到我所财务科进行现场刷卡缴费,并立即取得非税票据,此为到账速度最快的方式;方式二为现金缴款,客户可持现金与缴款通知书到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三个指定银行进行直接缴款,并立即取得非税票据;方式三为转账缴款(下面将有详细说明)。特别要强调的一点是:请客户尽量不要选择用网银缴纳非税的费用,因为网银的附加信息写不下有关的信息号码,可能会导致退款。我所收费联系人:彭少梅,联系电话:81880342;传真:81886308

以下是方式三转账缴款需知:

一、深圳地区转账

深圳地区缴费单位缴纳省级非税收入请向以下账户转账:账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账号:99417001000017,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在平安银行开户的缴款单位在办理转账时即可从开户行处取得财政票据,在其他银行开户的缴款单位,转账后可到平安银行任何一个网点打印财政票据。

二、深圳以外地区转账

深圳以外地区缴款单位使用转账方式缴纳省级非税收入的,区分不同情况办理:

(一)同行转账。缴款单位在建设银行、农业、工商银行开户的,可持本单位开户银行的转账支票连同缴款通知书在本单位的开户银行直接划款缴费,并立即可从开户银行处获取财政票据,相关代理银行的账户资料如下:

建设银行:账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账号:20880001,开户银行:填写当地开户建行的名称

农业银行:账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账号:(空缺不填),开户银行:填写当地开户农行的名称

工商银行:账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账号:(空缺不填),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路支行

(二)持转账支票直接缴款。缴款单位在建设、农业、工商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开户的,可持本单位开户银行的转账支票连同缴款通知书直接到建设银行省内(深圳地区除外)任何一间综合性网点缴款,缴款后即可从收款建行处取得财政票据。

(三)在本单位的开户银行进行跨行转账。缴款单位在建设、农业、工商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开户的,可直接在本单位的开户行将款项划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账号:2088000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财政票据由省建行统一打印后,交我所转交客户。

使用第(三)种方式缴款的注意事项:

1、在广州地区实行跨行转账的,缴款单位应要求开户行柜台人员将《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复印件)和转账凭证一并交换至省建行。财政电子票据由省建行统一打印后,由省建行转交缴费人。

2、在广州地区以外实行跨行转账的。缴款单位应要求开户行柜台人员在转账凭证“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以下信息或发送电子包至省建行:“省非税”3个字、缴款通知书上的执收单位编码“175003、缴款通知书号码、金额、号码检验码、全书校验码,这些相关信息都可以在缴款通知书上查到,填写此信息非常重要!所以,所填内容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转账凭证填写见附图。财政电子票据由省建行统一打印后,交我所转交客户。

3、以下两种情况可能导致省建行退票,请缴款单位务必注意:1)广州地区缴款单位跨行转账时,《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复印件)没有同时随转账凭证一起交换至省建行;(2)广州地区以外的缴款单位跨行转账时,转账凭证备注栏或电子包没有包含以上第2点所列的所有信息。

  

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21212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