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年度广东省校准检测资格能力确认培训班的通知
粤药检人〔2008〕90号
各市药检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计量认证实施新评审准则》(粤质监督[2003]387号)的要求,经与广东计量协会商定,拟于
一、培训目的
了解、熟悉有关计量法律法规、掌握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专业基本理论和技能知识,并通过实验操作考核使参加人员具备独立完成检验、出具检测报告书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涉药企事业单位中专学历、从事检测工作两年以上或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检测工作一年以上,且尚未办理检测/校准资格能力确认证的检测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与考核办法
(一)培训内容:
计量法律法规及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基础理论。(由省药检所、广东计量协会有关专家授课)
(二)考核办法:由理论考核和实验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
理论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计量法律、法规25分,检测专业理论75分,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计量法律法规部分需达20分以上、检测专业理论部分需达50分以上)。
实验操作考核:学员领取实验样品后,回单位独立完成,10天内完成检验,并将实验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书(底稿)一并送交省药检所,结果偏差±5%以内为合格。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1000元/位,含教材费、考核费、办证费、用餐费等;另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各地市级药检所(广州、深圳市所除外)学员费用由省所统一结算。
五、报名方式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上述培训对象要求组织报名,集中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联系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人保科 刘振龙 张利
电话:020-81853847 传真:020-81853847
地址:广州市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邮编:510180)
六、现场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广州市惠福西路惠福大酒店一楼大厅
七、上课时间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现场报到时请务必携带填写好的《广东省检测/校准人员资格能力确认证书申请表》原件(见附件2);
(二)每位学员交小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
(三)现场报到时交纳培训费,广州地区可以支票形式支付,无需抬头。
附件:1. 2008年度校准/检测资格能力确认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