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订2009年度药品检验用标准物质的通知
各药检所及相关企业:
我所已开始2009年度药品检验用标准物质需求计划的报送和汇总工
作,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以供应的品种均收载于附件《2009年度药品检验用标准物质
供应目录》中。
二、《2009年度药品检验用标准物质供应目录》为EXCEL文件格
式,其中包括两个工作表:(1)基本信息;(2)订购表,两个表格必
须填写。请在《订购表》药品标准物质相对应品种项下填写“订购数
量”,无需填写量词,只填写阿拉伯数字即可。填写时不得删减或变更
表中的其他内容。
三、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标准物质在订购时需按照法律法
规要求(详见我所网站药检商城公告栏中“教学科研用毒麻类、精神类
标准物质购买手续”),提供有关购买标准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四、请在2009年3月10日前,将电子版征订单发送至
xianhuiqing@gdda.gov.cn,并在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中注明发送订单的机构
名称。逾期不接受增补征订。
五、凡订购金额超过¥2000.00元的,请于期限内将订金汇至我所(订
金为订购总金额的30%,药检所除外)。汇款单备注栏请标明“2009年标
准物质征订”。(订金金额取百位整数,如¥1888.00只需汇
¥1800.00)。
六、我所将根据工作进度,通知贵单位派员(持单位介绍信)来我
所领取货品。如需我所邮寄发货的,则视为承认我所发放的品种、数量
无误。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 广东省药检所 标准物质及图
书服务点
邮政编码:510180
联 系 人:冼慧青
电话及传真:020-81854392
八、汇款资料:
收款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开户行:工商行广州大德支行
帐 号:3602003809001154907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业务科
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