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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度《中国药典》第十五期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0 时间: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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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国家药典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国药典》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国药典办发[2011] 157号)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培训安排,定于20111123在广州举办第十五期《中国药典》专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培训班由国家药典委员会主办,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培训大纲及教材的编写、审核和师资安排。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高级研修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承办有关会务保障工作。

二、培训内容及师资安排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2010版《中国药典》实施过程的难点及热点问题,设置了化学药国家药品标准中有关检查项目的研究与制修订等专题,针对相关专题,安排资深的药典委员进行深度解读,通过进行广泛技术交流和研讨,聚焦相关核心领域,以点带面,重点解决2010版《中国药典》实施过程中的专业问题。

(一)培训内容

1.化学药国家药品标准中有关物质项目的制订

2.同质多晶和异构对药品安全有效性的影响

3.《中国药典》2010年版固体制剂生物利用度要求与应用

1)《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溶出度释放度方法及其在药品检验与药品质量评价的应用

2)《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在药品质量控制与药品研发中的实际应用

3)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

4)药用辅料指导原则与药物溶出度

(二)培训师资

李慧义、杨梁、涂家生、姜雄平、罗卓雅

三、培训对象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检验所及药品生产企业等管理及技术人员,其他单位相关人员。

四、培训时间、地点安排

20111123日报到,24日至26日培训。报名截止1115日。

    报到地点:广州三寓宾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23号大院。

    电话:020-87756888

五、培训班其它事项

(一)培训班为期四天(含报到一天)。

(二)培训费1500元(包括资料费、证书费、学费),报到时交纳。

(三)食宿费自理,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到前台自行缴纳。

住宿费:150-180//天(因房型不同,价格不一,可自行选择),含早餐。

自助餐标:早餐30//餐,午、晚餐各60//餐 。

如不需要安排食宿的学员,请提前电话通知联系人。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核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五)报名方法

为便于会务的组织和安排,请各单位按培训对象要求于20111115日前确认参加第15期培训的人员名单。请广州、深圳市药检所、本省各地市级药检所负责通知辖区内有关生产企业,并负责统计报送药监、药检系统参加培训的名单。其他各期具体开班信息请登陆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网站(www.gdidc.org.cn)查询,按要求于开班前两周报送培训班报名确认回执表。

请各相关单位把《中国药典》2011年版培训班报名确认回执表发送电子邮件(首选) 或传真至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最后参加本期培训人员名单以本次确认回执为准。

联系人:程朝辉、何景灵

联系电话及传真:020-81853847

电子邮箱:chengzhaohui2007@163.com

 

附件: 2011年度《中国药典》专项培训报名确认回执表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二O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