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领导讲话的通知
粤药检办〔2012〕11号
各地市(食)药检所:
现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领导讲话的通知》(中检办〔2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努力弘扬科学检验精神,共同促进食品药品检验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O
粤药检办〔2012〕11号
各地市(食)药检所:
现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领导讲话的通知》(中检办〔2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努力弘扬科学检验精神,共同促进食品药品检验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