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文件通知

关于举办2009年度广东省校准 检测资格能力确认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0 时间:2009-06-01
字体:[ ] [打印]

 

粤药检人〔2009〕82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计量认证实施新评审准则》(粤质监督[2003]387号)的要求,经与广东计量协会商定,拟于2009年7月7日~9日在广州举办校准/检测资格能力确认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了解、熟悉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检验专业基本理论和技能知识,使之具备独立完成检验、出具检测报告书的资格。


    二、培训对象及报名条件
    涉药企事业单位中专学历、从事检测工作两年以上或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检测工作一年以上,且尚未办理检测/校准资格能力确认证的检测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培训内容:
    计量法律法规及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基础理论。由省药检所、广东计量协会有关专家授课。
   (二)考核办法:由理论考核和实验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
    理论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计量法律、法规25分,检测专业理论75分,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计量法律法规部分需达20分以上、检测专业理论部分需50分以上)。
    实验操作考核:学员领取实验样品后,回单位独立完成,10天内检验完毕,并将实验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书(底稿)一并送交省药检所,结果偏差±5%以内为合格。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1000元/位,含教材费、考核费、办证费、用餐费等;各地市级药检所(广州、深圳市所除外)学员免收培训费。另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汇总报名人员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8日前传真至省药检所人保科。

    联系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人保科  程朝辉 张利
    电话:020-81853847,020-81915959  
    传真:020-81853847
    地址:广州市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邮编:510180)

    六、现场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7日上午8:30-12:00;
    地点:广州市惠福西路惠福大酒店一楼大厅

    七、上课时间
    7月7日下午及8日、9日全天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现场报到时请务必携带填写好的《广东省检测/校准人员资格能力确认证书申请表》原件(见附件2);
    (二)每位学员交小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
    (三)现场报到时交纳培训费,广州地区可以支票形式支付,无需抬头。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及时填好报名回执,其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1. 2009年度校准 检测资格能力确认培训班报名回执
           2. 广东省检测 校准人员资格能力确认证书申请表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