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木香配方颗粒等30个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根据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增补的工作程序,我所组织专家对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和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按照《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起草的质量标准进行了审核,现将完成审核的第四批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中成药室/中药材(饮片)室。其中,对各项目限度提出不同意见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实测数据(包括标准汤剂和配方颗粒);涉及检验方法优化的,需提供优化后的方法及方法学验证资料。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2日
联系人:黄国凯 甘小玉
联系电话:020-81863096 020-81889281
附件:川木香配方颗粒等30个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