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蚕沙配方颗粒等30个品种质量标准的通告(2023年第1号)
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现将蚕沙配方颗粒等30个品种质量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蚕沙配方颗粒等16个品种收载为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标准自2023年3月31日起实施。
二、对醋莪术(广西莪术)配方颗粒等12个品种质量标准进行修订,新修订的标准自2023年3月31日起实施。
三、将上海市已发布的豆蔻(爪哇白豆蔻)配方颗粒、郁李仁(欧李)配方颗粒2个品种的质量标准转化为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试行标准,标准自2023年3月31日起实施,试行期二年。
四、公布的标准正文中特征图谱项所附对照图谱下方标注的色谱柱品牌及型号,仅供标准执行时参考使用。已发布的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可在广东省药品检验所门户网站“服务专区-标准目录”处下载。
链接:http://gdidc.gd.gov.cn/gdidc/service/biaozhun
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修订质量标准
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试行质量标准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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