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英配方颗粒等31个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试行标准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增补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和《关于省外已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转化为本省试行标准的工作程序的通告》的规定,我所已完成白英配方颗粒等23个品种的质量标准审核以及煅牡蛎(近江牡蛎)配方颗粒等8个外省已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转化为本省试行标准的资料符合性审核工作,现对其质量标准/试行标准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中成药室/中药材(饮片)室。其中,对各项目限度提出不同意见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实测数据;涉及检验方法优化的,需提供优化后的方法及方法学验证资料。
公示时间:按《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增补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审核的品种公示期为即日起公示30日。
外省已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转化为本省试行标准的品种公示期为即日起公示15天。
联系人及电话:黄俊忠,020-32447996。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766号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附件1:白英配方颗粒等23个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稿
附件2:煅牡蛎(近江牡蛎)配方颗粒等8个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试行标准公示稿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