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安全评价室实验动物设施净化空调改造需求
一、改造项目名称:
本部实验动物设施净化空调改造工程
二、改造项目内容:
我单位南楼实验动物设施(包括普通级和SPF屏障环境),建筑面积约320m2。目前机房设在十一楼,有大小两个空调净化机房,每个机房内都安装有通风净化设备,在室外有一套冷源机组(具体方位及大小以现场情况为准),现需按GB14925-2010《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的要求对实验动物房进行改造、空调设备采购及施工,改造后实验动物设施需达到GB14925-2010《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的要求,新装的相关设备及工程保修期不少于5年,另外,需对淘汰的原有相关设备进行拆除并搬运到我单位指定地点。
三、相关要求
1.改造技术要求:2.实验动物设施执行标准(国家标准):
按照GB14925-2010《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进行改造、验收。
3.验收标准:
(1)确保本实验动物设施各项指标达到 “GB14925-2010《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的要求,工程竣工后,需提供一份包含全部指标的合格的环境检测报告;
(2)确保本实验动物设施各项环境指标5年内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评审,以及通过省实验动物监测所年度环境监测。
4.其他要求:
1、为提高新风品质、延长实验室内高效过滤器使用寿命,新风采用初效、中效二级过滤。空气处理机组均采用净化机组,必须为专业厂家生产的净化专用空调机组整机,禁止现场拼装,并具有国家空调质量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并带调节风阀、低压安全检修照明灯。机组内风机采用恒定风量控制技术,以保证洁净室风量和设定的换气次数需要。
2、箱体应有良好的气密性,机组内静压为700Pa时,漏风率不得大于0.16%;机组内静压为1000Pa时,漏风率不得大于0.5%;机组内静压为1500Pa时,漏风率不得大于1%,箱体变形率在机组内静压1000Pa时小于4mm/m,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3、为满足环保要求,空调系统的设计和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消音、防震及节能要求。
四、改造预算:
人民币49万元整。
五、完 工 期:
合同签订后45天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要求的相关经营范围;
3. 供应商已获得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供应商已获得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
5.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及2013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6. 企业已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且运行良好;
7.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报价、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8.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在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签字或盖章的内容上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9.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七、报价方式
投标文件须按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司公章,密封,盖章,于2017年4月24日17:30时前送至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后勤保障科李碧文。报价单要分项详细报价明细情况,开标前如有私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为保障本次投标公平、公正、公开,如有需要可实地查看现场,但不得自行前往,应提前一天联系预约,我们予以配合安排。
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大院。
联 系 人:李碧文
联系电话:8184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