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科学城送样车需求书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务租车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所拟租赁社会化车辆保障样品和耗材往返于所本部和科学城之间。
采购预算:总价12万元;
1.车辆租赁费:8万;
2.日常营运费(燃油费、过路桥费、停车费和洗车费):4万元。
二、服务需求
1.别克商务车1辆(不带司机);
2.租车期限:租期为壹年(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运行时间主要为法定工作日及调整工休日;
3.服务方式:为全承包方式,即服务费中包含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进入《2015-2016年度省直单位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协议供应商名单》内。
四、车辆要求
1.提供符合国家道路运输管理要求的广州籍车辆;
2.车辆行驶里程3万公里以内,车辆设施设备完好,符合安全行驶有关规定要求,证照齐全;
3.供应商必须购置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第三者责任赔偿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
五、其它需求
1.运行路线:10:00越秀区惠福西(所本部)--- 科学城香山路31号(科学城分部)、14:00从科学城分部返回所本部;或委派其他任务;
2. 报价含车辆保养费、年检、车船税等,不含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和洗车费;
3. 产生的燃油费、过路桥费、停车费和洗车费折算在总价中,按月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结算,提供税点。
六、报价方式
需分项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报价单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司公章,于2017年8月17日17:30时前送至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大院。联系人:廖建华、杜建平,联系电话:81886308、8185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