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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临时公务出行用车需求书

信息来源:0 时间: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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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需求 

  临时公务出行用车 

  二、经费预算 

  10万元(据实结算) 

  三、用车需求 

  1.小轿车、别克商务车、面包车、中巴车、大巴车 

  2.租车期限:20181月至12 

  3.服务方式:全承包方式,即服务费中包含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食宿除外)。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车辆要求 

  1.提供符合国家道路运输管理要求的广州籍车辆。 

  2.车辆设施设备完好,符合安全行驶有关规定要求,证照齐全。 

  3.供应商必须购置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第三者责任赔偿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 

  六、报价方式 

  报价采取总承包价(具体报价需求见附表)。报价单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司公章,于20182817:30前送至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大院。 

  联系人:杜建平 

  联系电话:020-8185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