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药监系统进口设备产品清单专家论证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文件《关于编报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粤食药监办财[2017]227号)要求,为优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省财政厅决定在教育部门开展进口产品清单管理的试点工作。我单位协同广东省食品检验所以及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对以上三所的进口产品清单进行汇总和分类,并委托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论证,现将专家论证后的进口产品清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技术专家组:高永清(广东药科大学),袁少华(华南农业大学),何志荣(省测试分析研究院),吴纯清(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专家:梁东升(广东君之杰律师事务所)。
对本公示如有异议的,可以再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81079069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