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就餐区家具需求书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标书
项目编号:20181219
项目名称:地下一层就餐区家具
2018年12月19日
工程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地下一层就餐区家具
工程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科学城)
建设单位: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本次采购货品:就餐区家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262508元
本次要求工期为:在40个日历天完成并交付使用。
二、就餐区家具数量规格:
详见就餐厅区家具报价清单。
三、技术要求:
本次就餐区家具的台面应考虑是就餐用桌面,桌面材料有防水、耐水性能处理。其它详见餐厅区家具报价清单。
三、评标方式:
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 商务、技术分 | 经济分 |
权重 | 60分 | 40分 |
(一)、商务、技术分(满分6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材料质量 | 10 | 2017年以来主要板材、木皮、实木、油漆为环保材料,有地市级以上检测机构合格检测证明得10分;部分为环保材料,部分有地市级以上检测机构合格检测证明得6分;极少数有地市级以上检测机构合格检测证明得3分;无地市级以上检测机构合格检测证明0分。 |
2 | 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先进性 | 10 | 主要家具生产设备为大型数控设备,生产设备采购总金额高,加工工艺最先进得10分;家具生产设备一般,生产设备采购金额较高,加工工艺较先进得6分;家具生产设备为老旧设备、加工工艺差,得3分,缺项0分。 |
3 | 供货时间承诺书 | 10 | 横向对比,供货时间承诺有最短为得10分;时间次之(含最短最长时间之间)得有得6分;时间最长得4分。 |
4 | 项目方案及售后维护服务 | 10 | 售后维护服务内容齐全,符合项目实际,方案科学、先进、可行(优:10分);内容齐全、方案可行、一般(良:7分);内容有欠缺或表述的内容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差:3分);缺项0分。 |
5 | 售后服务期限 | 5 | 质保期≥10年得5分;10年>质保期≥3年得3分;质保期<5年得1分。 |
6 | 注册资本金 | 6 | 注册资本≥1.2亿元得6分;1亿元>注册资本≥8000万元得3分;注册资本<8000万元得1分。 |
7 | 守合同重信用 | 4 | 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4分;没有证书得0分 |
8 | 财务状况 | 5 | 年平均总资产最高得5分;较高得3分;较低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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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分(满分40分)
1 | 投标报价 | 40 | 价格评分根各单位投标报价计算,以最低的最终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分值 |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开具正规发票;
5、具有设备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经销商或生产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6、投标产品生产商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维修保养服务网点(厂家直属或特约委托);
7、投标公司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销售商)参加投标。
五、各投标单位投标要求如下:
1、本次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招标最高限,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2、本次招标为总价包干,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3、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制作安装、检测费用、运输、食宿、交通、税金等检测活动所需一切费用,中标价不给予任何调整;
4、中标单位,在需在签订合同后3工作日,提交最终生产详细尺寸图纸,经甲方作最终确定,方可生产。
六、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
2、报价书(格式自定)(详细按清单进行报价);
3、按具体评分标准表中商务、技术分各项内容按顺序编制标书,此部份需有汇总目录,目录标明商务分、技术分各项内容所在页数,以便评标专家进行评标工作。
七、其它说明:
1、招标单位不需向不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一切解释权在招标单位;
2、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密封在档案袋,请于12月27日16:30时前交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广州科学城神舟路766号)一层财务科办公室唐小姐 收,电机:020-81880342。
八、合同
采购合同
发包人(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2、工程地点: 广州市(甲方指定地点)
3、工程内容:办公家具的供货、安装和保修。
4、承包范围和工程量:详见附件1。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合同工期:签订合同并甲方通知后35天内送货完毕,安装期5天。
7、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整(即¥ 元)整。
8、质量要求
1)承包人提供的家具必须为承包人生产的全新的产品(家具清单见附件1)。
2)家具质量:本合同家具的技术规格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其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承包人必须了解中国国家的一切与其生产、销售产品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并按规定自费办理任何必要的手续和取得有关的文件、许可。
3)本项目家具的质量及技术引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家具生产设计质量验收及使用说明强制性标准》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十项国家标准》
《GB/T3324-1995》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3326-1997》家具 桌、椅、凳类主要尺寸
《GB/T3327-1997》家具、柜类主要尺寸
《QB/T1951.1-1994》木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QB/T1952.1-1994》软体家具 沙发质量检验及分等综合评定
《GB/T10357.1~10357.5》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 30%(即¥ 元)的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 70%(即¥ 元 )工程余款。
1、发包人责任和义务:
(1)指派 为发包人代表,负责执行本合同,对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等
(2)保证现场具备施工条件。通报、警示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损坏已进场的材料。发包人对擅自挪用、损坏进场的材料的行为进行制止或界定责任。但现场材料的看管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3)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与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协调;及时发出变更通知。
(4)为家具的进场安装工作进行协调,并提供一台以上的电梯作为搬运家具之用。
(5)发包人未能履行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顺延延误的工期。
2、承包人责任和义务:
(1)指派 为承包人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组织协调等;
(2)承包人应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所有产生的保护及因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坏他人的成品,损失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已验收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4)承包人未能履行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物业管理及发包人现场人员安排;
(6)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确认的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四、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非因发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要求的,发包人提出后,承包人应及时维修或更换,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五、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组织安排 ,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3、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的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六、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非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
承包人在家具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满足本合同的要求,并在家具进场后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如有变更,应得到发包人的同意,否则将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更换费用将由承包人承担。
八、竣工验收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及有关产品的材料证明后5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验收报告后10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提出意见,视为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不论是否进行验收,承包人都不能免除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2、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修改,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移交后,工程看管责任由发包人负责。若项目产品未完成产品验收移交或项目款项未结清,产品的所有权归承包商。
九、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现场施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量增加,增加数量远超出承包人正常的生产、运输能力;
(4)不可抗力;
(5)因发包人原因要求暂停施工时。
十、工程变更
1、所有工程变更须得到发包人的签字认可,包括:工程范围调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
2、变更价款的确定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方确认后执行。
十一、服务承诺
承包人提供产品的质量保修期为 年。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质量保修书、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否则发包人有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详见附件3《质量保修书》。
十二、违约和争议
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 承包人违约
(1)非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完成交货安装工作,每延误一天承担100元违约金;
(2)非因发包人的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限内进行返工。若承包人不能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返工,或者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了返工,但还是不能使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经发包人督促,仍不履行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承包人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工程款,并赔偿发包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附件
附件1:报价清单;附件2:技术说明;附件3:质量保修书。
十四、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2018年 月 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