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凌峯
陈凌峯,国家药典委第十二届委员。
注册药剂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助理署长(药物),主管药物办公室,负责执行与药物有关法例的规管工作,同时负责主理及监督卫生署辖下各诊所药物供应及配发。兼任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委员及辖下各委员会主席、成员,香港中文大学药剂学院兼职讲师。承担西药的管理工作包括西药零售,批发及制造商发牌,市场监测,调查检控,以及药物注册,临床试验/药物测试、进出口发牌,负责主理药物采购、配药服务、药物的不良反应报告的评估,以及发放药物信息和及提供药物教育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