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地方中药材建曲质量标准的公示
广东省地方中药材建曲质量标准由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和广东省药品质量研究所共同起草,经我所复核认为标准可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30天。
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中成药室/中药材(饮片)室。其中,对各项目限度提出不同意见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实测数据;涉及检验方法优化的,需提供优化后的方法及方法学验证资料。
联系人及电话:林锦锋,020-32447996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766号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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