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关于仪器设备补充采购需求信息征集的公告
为保证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广东省所)仪器设备购置服务质量,诚邀广大仪器设备供应商参与广东省所相关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3〕29号),以及广东省所相关管理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仪器设备供应商和仪器设备信息,欢迎有诚之商前来报名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仪器设备需求清单》(附件1)中所列全部或部分仪器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二、供应商须递交的资料
供应商须递交以下资料:
(一)采购需求调查反馈表(附件2)。
(二)仪器设备信息表(附件3)。
(三)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四)仪器设备生产证明文件(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表)及代理授权书。
(五)仪器设备产品介绍资料。
以上资料均须提交纸质版、扫描电子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内容须清晰可辨。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汇编装订成册。电子版为纸质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仪器设备产品可另附照片),排列顺序与纸质材料相同。《采购需求调查反馈表》和《仪器设备信息表》另请各提供一份Word/Excel格式的电子版本,《采购需求调查反馈表》和《仪器设备信息表》的填写请务必参考表格中的说明,推荐的产品必须符合“配置”和“用途”的要求。
三、征集截止时间和资料递交方式
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24:00,以邮件时间戳为准。请各供应商将符合上述要求的纸质资料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药品检验所设备管理科(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766号),同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sbglk@gdidc.org.cn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键旭
联系电话:020-32447917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2024年2月8日